湘西網5月21日訊(全媒體記者 肖慶賓)近日,省教育廳發布了高中(中職)起點本科層次高中、初中、小學、特殊教育和中職專業課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全省招生計劃為1078人,其中湘西州計劃招生192人。
該計劃通過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進行招生。具體分配如下:高中起點本科層次高中教師,我州計劃招生86人;初中教師,計劃招生84人;小學教師,計劃招生14人;特殊教育教師,計劃招生5人;中職專業課教師,計劃招生3人。在培養模式方面,本科層次高中、初中、小學教師均采用四年制本科培養模式;本科層次特殊教育教師由湖南師范大學和長沙職業技術學院聯合培養;本科層次中職專業課教師則采用本科院校會同有關高職院校和企業聯合培養的模式。
公費定向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教材費和軍訓服裝費均由財政承擔,無需繳納。同時,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獎助學金等資助政策,與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公費定向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一律不得轉學,原則上不得轉專業。同時,原則上應在上崗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符合相應教師執證上崗條件,否則按違約處理。
畢業后,公費定向師范生需依據招生計劃規定的服務地域和服務學校類型任教,服務時間不少于6年。其任教崗位和編制由簽訂協議的市州、縣市區按相關規定落實。經任教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在所定向區域內相應學校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內,公費定向師范生不得脫產攻讀普通碩士學位,但可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
各市州、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公費定向師范生的履約管理。未能履行協議的公費定向師范生,需按規定退還所享受的公費培養費用并繳納違約金,違約情況將記入人事檔案。
